本文章由 WyOJ Shojo 从洛谷专栏拉取,原发布时间为 2025-01-08 18:35:41
符合条件的 $x$ 肯定是 $b_1$ 的因数,暴力枚举并检查合法性就可以了。
可以用@mike来提到mike这个用户,mike会被高亮显示。如果你真的想打“@”这个字符,请用“@@”。